海南晨鹏投资有限公司

城市合伙人合作协议

— 合作共赢 · 共创未来 —

甲方:海南晨鹏投资有限公司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60000MAKHRLFD50

法定代表人:梁晓晴

住所地: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兴洋大道181号开维生态城一期S6商业海南智汇创业园

乙方:__________

身份证号码/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__________

鉴于

1. 甲方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,深耕海南旅居康养、生态养老、休闲度假实体产业,依托海南得天独厚的气候环境、富硒水土、高负氧离子生态资源,打造集旅居度假、健康调养、休闲康养、特色膳食为一体的高端实体康养服务体系。

2. 甲方为扩大全国市场布局,规范全国康养客户渠道,面向全国招募城市独家合伙人,乙方自愿申请成为甲方在指定区域的城市合伙人。

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

1.1 "康养旅居项目":指甲方在海南投资运营的旅居度假、健康调养、休闲康养、特色膳食等实体康养服务项目。

1.2 "城市合伙人":指经甲方审核通过,在指定地级市行政区域内享有独家合作授权,负责对接、引荐本地康养客户,并按本协议约定享有相应收益和权益的合作方。

1.3 "授权区域":指甲方授予乙方独家合作权限的地级市行政区域。

第二条 合作内容与授权范围

2.1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的独家城市合伙人,在授权区域内开展甲方康养旅居项目的客户引荐、品牌推广和市场拓展工作。

2.2 授权性质:本授权为独家授权,即在本协议有效期内,甲方在授权区域内不再另行设立其他城市合伙人。

第三条 合作档位与合作费用

3.1 本协议项下城市合伙人设三个合作档位:

(1)基础合伙人:合作费用人民币30,000元;

(2)中级合伙人:合作费用人民币50,000元;

(3)高级合伙人:合作费用人民币100,000元。

以上为协议部分内容预览,完整协议包含收益分配、合伙人权益、退出机制、违约责任等全部条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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